2013年10月4日 星期五

觀察恩琦學姊收案感想

一、測驗前之說明

  1. 測驗前說明有說「在沒有家人或其他人協助下的表現」,但許多題目的標準答案仍有「詢問別人」,測驗之設計前後似乎衝突。
  2. 施測者有紀錄受測者之動作時間,卻沒在測驗前說明時告知受測者,建議補充之。


二、測驗之指導語

  1. 有些指導語不夠明確,易讓受測者誤解題幹的意思,如「除了打電話之外,還可以怎麼做?」(受測者回答:打手機)或「如果你看完醫生,拿到好幾包藥,回家後你會怎麼做?」(受測者回答:把要收好)。
  2. 受測者詢問答案時,施測者應擬定一些標準化的回應。目前施測者多以「你覺得呢?」或笑而不答帶過,難免有些敷衍受測者之嫌疑。
三、測驗之計分

  1. 每個項目都有列出受測者應回答的內容,但未說明計分的標準。如測驗中所列出的回答內容是否都要正確說出才給滿分等。

五、測驗之設計

  1. 受測者於「計畫」之部分無法達到滿分,但在「目的性行動」及「表現效能」二部分卻都得到滿分,這樣的情形並不合理!因為受測者若真的計畫能力不佳則,難以正確的執行多步驟任務,進而達到良好的行為表現。
  2. 此測驗所評估之「計畫」能力,可能受到受測者之口語表達能力及生活經驗影響。例如無法受測者因為語言能力缺損(精神分裂症個案常見的問題之一),導致難以描述執行使用微波爐的步驟;或者受測者從未使用過微波爐則無法憑空想像如何操作微波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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