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9月26日 星期四

以EEG評估注意力

今天在網路上看到一則新聞,報導某款研發中的汽車可依據駕駛人之注意力自動調整車速,其監測注意力之方法主要為electroencephalography (EEG)。
這則報導讓我思考:「如果可以透過腦訊號偵測技術(如EEG)評估注意力,是否仍需透過行為表現(如電腦化注意力測驗)評估注意力?
腦訊號偵測技術的優點有二:1. 直接地偵測大腦的活動情形,並可單獨偵測注意力腦區的神經活動,而較不會同時偵測到其它的認知能力。2. 即時 (real-time)的評估,可精準地記錄注意力變化的時間。
然而腦訊號偵測技術應用於大腦受損的個案(如中風)最大的問題可能為:原本掌管注意力的腦區受損後,則較難以偵測注意力。大腦受損後可能產生重組現象,因此我們較難以正常人的注意力腦區來偵測大腦受損個案的注意力。
腦訊號偵測技術的優點正好是行為表現評估的弱勢,而腦訊號偵測技術的缺點卻可由行為表現評估來補足,因此我認為短期(一、二十年內)內,此二項注意力評估的模式應仍會並行使用互為補充。



新聞來源: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%E9%A7%95%E9%A7%9B%E6%81%8D%E7%A5%9E-%E6%B1%BD%E8%BB%8A%E8%87%AA%E5%8B%95%E6%B8%9B%E9%80%9F-221044548.html

2 則留言:

  1. 我也有看到這則新聞欸,但我覺得這裡測的注意力比較像"(警醒度不同腦波代表的含意)"和注意力被分散的呈現,而不是我們常在評估的持續、分散、選擇...注意的"能力"等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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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警醒度 (vigilance)與持續性注意力 (sustained attention)二者之概念/定義非常相近。
      我同意妳的想法,偵測腦波可能難以評估選擇性 (selective)、交替性 (alternating)及分散性 (divided)注意力,但應可評估集中性 (focus)及持續性注意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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