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老師認為,執行功能包含的範圍很廣泛,執行功能所包含的能力有:選則目標、設定達成目標的計畫、調整行為以達到目標、抑制與任務不相關的事物、自我偵錯及修正計畫或行為等。且執行功能跟很多認知功能都有關係,例如:記憶力、注意力等。目前仍沒有一個理論架構可清楚且全面地說明「什麼是執行功能」,因此如果有一個評估工具宣稱可以評估執行功能,必定會遭受他人的質疑。然而,如果個別測量執行功能底下包含的能力,並說明所有能力之「操作型定義」也許能夠獲得多數人的共識,評估結果也較容易解釋,例如:個別評估個案的「計畫能力」、「抑制能力」或「行為彈性」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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